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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国家占地赔偿最新标准有哪些?占地赔偿不合理怎么?

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日期:2021-11-17 20:14:51 人气: 标签:养殖占地的最新规定
导读:一是本地的《土地管理条例》,例如省《土地管理条例》的以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一)城镇及其郊区的菜田、工矿区的菜田、精养鱼塘为…

  一是本地的《土地管理条例》,例如省《土地管理条例》的以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城镇及其郊区的菜田、工矿区的菜田、精养鱼塘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九至十倍“这个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大致需要赔偿如下几块地方:

  1、承包经营费:即你们享有该地的使用权是否缴纳了承包经营费给村里?如果交纳了,那么应当由的退还你们从之日起到承包使用该地终止之日的承包费。

  2、土地类别分为六类。第一类为耕地,第二类为果园或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在种植的山坡地,下同),第三类为非经济林地,第四类为养殖水面(山塘水库),第五类为未利用地,第六类为集体建设用地。

  3.各类区和类别的集体土地具体补偿标准第一类区:耕地3.75万元/亩,园地、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2.0万元/亩,非经济林地0.6万元/亩,养殖水面1.5万元/亩,未利用地0.3万元/亩。第二类区:耕地2.7万元/亩,园地、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1.4万元/亩,非经济林地0.45万元/亩,养殖水面1.3万元/亩,未利用地0.17万元/亩。第三类区:耕地2.5万元/亩,园地、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1.2万元/亩,非经济林地0.4万元/亩,养殖水面1.15万元/亩,未利用地0.16万元/亩。

  4、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被征用的土地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和不需要统一安置人员的,按本标准执行。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可以从中提取不超过补偿标准10%的额度,作为村级土地补偿费。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按照集体建设用地前的地类加批费用进行补偿。或者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安置,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安置不另作补偿。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的,由法院进行判断。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人对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1,告知情况。在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的用途、、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听证。在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报件必备件附卷一同。

  5,公开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向社会公示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所在村、组公告批准事项。

  6,支付补偿安置费。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刘敏涛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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